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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祁门警方成功打掉一个 为境外电信诈骗 “洗钱”的犯罪团伙 6名团伙主犯及30余名 涉卡人员悉数落网 案件回顾
2021年3月初 2021年3月初,祁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获取线索称祁门县有人为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洗钱,刑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侦查工作,并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龙(男,22岁)、史某杰(男,20岁)、许某之(男,21岁)、许某勇(男,26岁)、胡某林(男,23岁)、任某华(男,21岁)等6名团伙主犯及30余名涉卡人员。
经查 经查,自2020年10月份以来,陈某龙等人与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进行联系,在祁门大量收购、借用、租用银行卡,同时采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多种方式多次进行转账,并组织他人在祁门、屯溪等地的ATM机上取款,之后再将现金通过无卡存款的方式汇给上线,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洗钱,以阻碍公安机关对被骗资金的追查。 另,查明该团伙向30余人收购、借用、租用银行卡多达70余张,银行卡总涉案资金流水达2亿余元。目前已核实该团伙涉全国各地电信诈骗案件17起,且均由被害人直接汇入该团伙所持有的银行卡账户金额达100多万元。
移送审查 目前,以上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将对其它涉案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规定:1,明知是犯罪所得而采取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转移、汇往境外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2,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提供资金账户进行支付结算等帮助,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处罚, 警方 提醒
为了避免您被犯罪分子利用,保护自身利益,请警惕诈骗、非法集资和洗钱活动。 请广大市民,切勿为了蝇头小利,拿自己的身份证给陌生人办理开通银行账户,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自己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请广大市民,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一旦发现买卖、滥开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主动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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