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香浓 发表于 2022-5-18 12:39

祁门县:乡村公益岗为乡村振兴“添活力”

作者:陈云明 吴瑶




近年来,祁门县把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持续抓好落实,助力乡村振兴。合理开发岗位。祁门县根据各乡镇对本辖区内脱贫家庭中确需帮扶安置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劳动力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摸清辖区内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瞄准“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业可创”的脱贫劳动力、易致贫户和重点就业帮扶对象,合理开发利用公益性岗位,准确对接岗位类型、岗位数量、岗位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宜调整和合理开发。精准匹配岗位。根据乡村管理及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需要,因人而异,合理安排岗位,祁门县人社局根据各村、各乡镇实际情况开发保洁员、公厕管护员、护林员、河库渠塘村组巡查员、乡村道路维护员、村组自来水维护员等11个类别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根据脱贫人员的自身条件,合理安排,实现人员与岗位的精准匹配,充分发挥其特长,提高脱贫户依靠劳动改善生活质量的意识。强化岗前培训。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祁门县适时按岗位要求组织对乡村公益岗人员进行技能提升、政策宣传、法律法规、“自强、诚信、感恩”等内容的培训,不断增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技能水平和自身素质,激发他们务实干事和服务群众的精神动力,为巩固脱贫成效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强化日常监管。按照《祁门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责,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和考核,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并对考核过程中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及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同时,重视日常监管,县人社局定期不定期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摸排、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优亲厚友、轮流上岗、冒名顶岗等现象,及时纠正补贴资金“一发了之”、变相发钱等行为,确保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精准、规范、有序运行。通过一系列举措实施,祁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规范有序,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 562个安置562人,其中护林员280人,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镇依托光伏收益开发岗位220个,交通部门开发的道路维护1人,人社部门管理的含乡镇、村自行开发的岗位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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