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天行健, 发表于 2021-12-12 02:12

好糊涂的祁门县领导,又一处重大历史遗迹被淹没

本人,曾于2017年写过一篇《祁山小学的原址上曾经发生的故事》的贴子。述说了原县治原址(现祁山小学)为首迁石山坞的汪氏景瑞公及后代雅公逊地而置县的。
当时,县治首在唐代张志和家的居地而建,吃了官司,才到迁到现祁山小学地置,县治保持一千多年。
乡人不忍心覆没汪氏之井,毁其亭。至到上世纪六十年代被毁。本来这次于2020年8月旧城改造,恢复“井亭”旧址应放在工作议程,谁知被改造成停车场,再次被淹!

风.扬尘 发表于 2021-12-12 16:36

作者是何居心,抱着老一套不放,现在祁门县的现状是停车难,难停车,这是真正的民生工程!不是所谓一个故居,一个遗址就耽搁的事情!!!

一鸣(天行健, 发表于 2021-12-13 05:14

“井、亭”本来就是我们“汪家”的产业,至到上世纪六十年代被毁,现在,要求归还不行吗?
县址在我祖逊地后呆了一千多年!你知道有多少县太爷对汪家的义举所称赞吗?你知道祁门的仁济桥的募捐者芦默县令,就是在汪标购井、亭旧地建“光复堂”的感化下修建的?
井、亭旧址,是所有心善之人,朝“圣”的地方,绝非龌龊之辈所想象的那样。

汪良军 发表于 2021-12-13 12:40

历史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是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保护是利用的前提,保护好才能利用好;利用是保护的拓展,利用好是为了更好保护文物传播文化,更有效提升文物保护意识。
经济发展可以转型,文物资源不能再生。历史文物一经破坏,便难以修复,损失无法计量。
人们常说,文物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其实,“利”同样在“眼前”。在加强保护前提下对历史文物进行科学开发和利用.完全能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应该为短期利益蒙蔽,算大账、长远账。现在很多历史文化景区开展研学旅行、体验旅游,文创产品等等,都是文物保护与利用相得益彰的成功案例,同样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文化、旅游等综合发展。
 
井亭旧址不仅属于汪氏,也属于祁门全体人民;井亭旧址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后代子孙。所以,在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上,保护永远是第一位的,来不得半点含糊。

荣5672 发表于 2021-12-13 14:55

楼主对祁门的历史
还是很了解的,很喜欢看楼主写的文章,可以多写几篇,让我们后代可以看看祁门的历史

741100 发表于 2021-12-13 15:21

他的意思是恢复旧制,那是他家的祖地,恢复了就可以要产权了。六十年代都没有了。还保留什么。时代是往前发展了,眼光向前看。

一鸣(天行健, 发表于 2021-12-13 17:14

741100 发表于 2021-12-13 15:21
他的意思是恢复旧制,那是他家的祖地,恢复了就可以要产权了。六十年代都没有了。还保留什么。时代是往前发 ...

741100网友,建议“您大人”看看本人不久前发到人网的贴子,《千年传颂井亭汪》是怎么说的。
我发贴的本意,怎么在“您金口”一说,就变味了!!!

一鸣(天行健, 发表于 2021-12-13 17:39

我的本意是应该恢复井、亭,展现咱祁门人乐善好施、舍小家顾大家的优秀徽文化。
正如,《千年传领井亭汪》一文结束语所言:
   祁门第一口古井,她(笔者认为有灵魂)不仅见证了祁门历史变迁,而且感受到祁门的兴衰全过程,尤其是见证了汪氏家族在祁门以《春秋》赢得天下的豪言壮语。
井亭,她不仅提供人们休憩,汲水,饮茶,而且更是祁门人秉性忠良,创业艰辛,乐善好施的历史见证。

一鸣(天行健, 发表于 2021-12-13 17:56

这么好的“基地”,不被“大人”利用,你说,算不算“糊涂”?

安然1003 发表于 2021-12-13 18:22

解放后的破坏,是那个时代造成的伤害,一场破四旧运动,也不知道毁灭了多少古迹,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现如今,正是恢复古迹和修复古迹的黄金时代,本来可以借拆迁的机会,恢复作为千年古迹的井亭,给子孙后代一个怀念和纪念之地。
   可惜当政者没有意识到这个古迹,对于三万多祁门汪氏家族的重要性,也没有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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